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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杨侦光等33人团伙特大涉黑案一审开庭
作者:苏骅   发布时间:2009-12-15 09:28:57


    12月14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以杨侦光、杨觉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33名被告人实施犯罪28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绑架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伐林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11项罪名。审判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600多群众参与了旁听。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杨觉、杨积俊(另案处理)长期纠集合浦县白沙镇五星村委瓦窑岭村一带农村青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一个以被告人杨侦光、杨觉和杨积俊为首,以被告人杨善军、杨振耀、杨聪光、杨小春、杨虎、杨振辉、范有军(另案处理)为骨干,有被告人曹进、杨宝、杨积凯、罗启文、杨宝安、杨积馨、杨振林、陈家兴、罗善文、黄家东、周发、杨积鹏、杨积宝、杨积亨、杨积和、杨腾等人参加组成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层次分明,以杨侦光、杨觉、杨积俊为首,以杨善军、杨振耀、杨聪光、杨小春、杨虎、杨振辉、范有军为骨干,参加人数众多,组织结构紧密,分工明确,杨侦光、杨觉、杨积俊直接控制、指挥、操纵整个组织所有成员及违法犯罪活动,杨善军、杨振耀、杨聪光、杨小春、杨虎、杨振辉等骨干成员又分别领导、指挥、控制其下层成员。

    2005年以来,以杨侦光、杨觉、杨积俊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以合浦县白沙镇为活动中心,购置了霰弹枪等作案工具,有组织、有预谋地在合浦县白沙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盗伐林木、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绑架、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犯了群众的私有财产和人身权利,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以被告人杨侦光、杨觉和杨积俊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抽水渔利、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财富,同时,该伙人通过以暴力、威胁手段垄断合浦县白沙镇林木收购、啤酒批发行业、废品回收行业等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违法犯罪所得及非法经营收益支持该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该犯罪团伙实施了3起故意伤害罪、窝藏罪,3起绑架罪,2起寻衅滋事罪,6起非法拘禁罪,8起敲诈勒索罪,1起非法买卖枪支罪,3起非法持有枪支罪,1起盗伐林木罪,1起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犯罪时间跨度大,社会影响恶劣,案情得杂,法院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5天,并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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