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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文高福等21人特大涉黑案开庭
作者: 汪明卓 发布时间:2009-12-07 14:36:28
12月4日上午8点30分,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拉开了该院对文高福、颜叶飞等21名被告人分别涉嫌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四罪公开开庭审理的大幕。当天的庭审持续了六个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人数为历年之最,平均年龄仅20.4岁 “我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差不多十年了,第一次看到单个案子有那么多被告人,这是历年来我们攸县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单案被告人最多的一次”,该案的审判长王庭长如是说,“随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逐年增加,当前青少年结伙犯罪已经有向集团化、年轻化、多罪名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了”。在本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21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为29岁,最小的仅为17岁,平均年龄为20.4岁,有9名是90后,还有7人是累犯。在检察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的四项罪名中,1人涉嫌故意杀人罪,1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4人涉嫌故意伤害罪,1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其中3人涉嫌2个罪名。 为友报仇,持刀砍人致一死一伤 今年4月6日,因一位朋友被别的帮派的人砍伤,被告人颜叶飞连忙将其他被告人召集在一起商议复仇之事。随后,颜叶飞等十几名被告人分别乘坐四辆车,从各处收集十几把管杀刀,众被告人人手一把,在攸县几个乡镇分头找仇家寻仇。在寻找中,众被告人找到仇家的三名成员,将其中一人砍成轻伤,剩下二人逃脱。随后,众被告人继续寻找仇家未果,便回到县城集合,决定第二天兵分两路,一部分去乡下找,一部分就在城里找,找到仇家一伙,见一个砍一个。次日,文高福等被告人在四处寻人时发现仇家的一位成员受害人李某正骑着摩托车回城,便驱车追赶李某。当车接近李某的摩托车时,文高福等人便持刀砍李某。在追砍过程中,李某的摩托车失控撞在树上,李某受重伤不治死亡。 仅因被骗,持刀捅人引发重伤 今年7月11日晚,刘新、艾雪等四位被告人在某酒店停车时发现受害人易某正在打电话。被告人艾雪以易某下午在电话中对其说过谎为由,被告人刘新便提出将易某带上车找地方好好说说。随后四被告人欲强行将易某拉上车,遭到了易某的反抗,四被告人便围住易某对其拳打脚踢,在殴打中被告人刘新从裤袋中掏出一把水果刀朝易某的大腿连捅两刀,易某受伤倒地后四被告人立即开车逃离现场。后经鉴定,易某的伤情为重伤。 为旧时恩怨,非法拘禁欲索钱财 7月9日晚,夏年辉、刘振华等被告人在某宾馆闲聊时,被告人刘振华提出以前读书时与其同学被害人谭某打过架,欲报复一下谭某。次日下午,被告人夏年辉、刘振华便于其他两位被告人一同租车找谭某。在喊来谭某的弟弟后,四位被告人将谭某的弟弟控制住,并要谭某的弟弟喊谭某过来谈谈。谭某到了之后,刘振华对谭某大打出手,后被人劝开。随后刘振华向谭某兄弟索要6000元赔偿,谭某兄弟被迫答应赔偿1500元,并将身上仅有的500元交给刘振华,刘振华嫌少没有要,并让谭某去借钱。公安机关随后赶到,将现场控制住。经法医鉴定,谭某兄弟都受了轻微伤。 义气之下,出狱七天再次“进宫” 在所有的21名被告人中,值得一提的是出生于1991年11月3日的被告人单海清。很难想象,在庭审时,仍略显稚气的他这一次已经是三进宫了。他于2006年因故意伤害罪被株洲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因敲诈勒索罪被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今年4月1日刑满释放。可释放才仅仅一周时间,单海清便因所谓哥们义气,涉嫌寻衅滋事罪于4月8日被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认真审视,留下诸多思考 “面对这21个年轻人,我们感到非常痛心,为什么他们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从他们犯罪的轨迹来看,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思考”,承办该案的黄法官说出了这样的心声,“在近几年我们受理的寻衅滋事类案件中,呈现出了受案数日益增多、被告人平均年龄越来越轻、重复犯罪率居高不下等几个特点,如果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该类犯罪在今后仍将继续增加。建议司法部门要加强法制理念教育,积极为农村地区创造就业岗位,在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注重人文关怀,从而有效遏制该类犯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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