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辽宁葫芦岛:63人涉黑团伙被提起公诉
作者:刘键 付国臣 魏民生 发布时间:2009-11-24 15:47:49
记者24日从辽宁省葫芦岛市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李辉、何文华等63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窝藏罪等12个罪名一案(辽宁省“602”专案),于11月14日至22日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这是葫芦岛市迄今为止涉案人数最多、涉案罪名最多、涉案事实最多、侦办时间最长的一起涉黑案件,全案指控违法犯罪事实70起,出庭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48人。 1998年,被告人李辉为达到垄断兴城至锦华汽车客运线路,谋取最大经济利益这一目的,先后纠集被告人王志强等人,为其护线、充当打手,对该线路上乘坐出租车的乘客和乘坐其他车辆的人员随意殴打,先后将杨春清、杨玉良等人打伤,在兴城地区树起恶名,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2005年李辉与何文华、何文东兄弟进一步勾结,先后网罗常昆、金继刚等多名骨干成员,他们的加入,使李辉、何文华犯罪组织不论是在组织规模、暴力资源,还是在社会影响及控制力方面,均得到了较大的扩充和发展。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李辉帮助何文华、何坤承包并非法开采清水河砂场和兴城河砂场、垄断兴城至绥中“黑出租车”行业,并以兴城至锦华线路、非法经营的多处砂场、流星雨歌厅为敛财基础,形成较为完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李辉、何文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兴城市的河砂开采、交通运输等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和垄断,从中聚敛了大量钱财,使得该组织急速膨胀、迅速壮大,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发展为葫芦岛市迄今为止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之一,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兴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在本案中,还有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被提起公诉。 2006年以来,被告人陈雷在任兴城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投诉中心主任、李兴明在任兴城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驻站办主任、韩光在兴城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从事的非法营运行为,纵容放任,致使李辉、何文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中非法获利达3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税费损失达12万余元,严重干扰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被告人闫会师在担任兴城河河道管理所所长期间,多次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李辉和何文华等人签订兴城河采砂协议,致国家二类矿产资源河砂大量流失,兴城河及沿岸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了大量的财力支持。 为圆满完成出庭公诉任务,葫芦岛市检察院公诉处组成有处长万伟、副处长隋劲松、钟国宏、姜来臣、检察员高峰江、王振峰、张志敬参加的“602”公诉组,主管检察长鄢常贵于庭前专门召开了动员会,指示“602”公诉组要发扬团结协作、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精神,不折不扣围绕本院起诉书指控内容,坚决打好该涉黑案件出庭公诉这一硬仗。“602”公诉组制定了详尽的出庭预案,对人员做了合理分工,为出庭做了充分准备。庭上,针对庭审中律师的发问和意见,公诉人均能沉着应对、反映机敏、对答如流、抢占先机,始终把握庭审的主动权。在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发表了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说理性强的出庭意见,并针对辩护人的辩护,进行了针锋相对、有理有力的答辩,收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正义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