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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垄断水产市场涉黑团伙13人被判 首犯获刑20年
作者:沈义   发布时间:2009-08-24 16:56:55


    一个以暴力等手段垄断水产市场经营的涉黑团伙,经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起诉后,该区法院于8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该团伙的13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首犯程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罪,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程强等多数被告人当庭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程强、程黎、程吉英三姐弟原为长寿区人,到渝中区西三街水产市场成立了“程氏海鲜经营部”,由程强担任法定代表人,程吉英管经济。程强、程黎通过入股分钱、发工资、请客吃饭等方式网罗了一批人。自2005年7月开始,程氏兄弟纠集梁龙黔、郭勇等人实施敲诈勒索,该组织初步形成雏形。后来“二程”又伙同李文武等人对水产经营户进行威胁,形成非法控制,获利100万元左右。

  该团伙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程强为组织者、领导者,程黎为骨干成员,程吉英、梁龙黔、李文武、郭勇等为参与者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以垄断水产市场获取利益为目的。他们还安排多人非法进入经营户办公室,并持械砍伤了经营户的亲属。

  法院认为,该组织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当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处罚。程强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系组织、领导者,应当以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程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程黎、程吉英等12名团伙成员按各自所犯罪行,分别被判处19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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