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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8宗罪 重庆梁平一涉黑团伙今受审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9-02-11 17:10:22


    重庆市梁平县袁武林团伙在该县县城一带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月1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梁平县最大的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黑老大”袁武林被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宗罪,其余7名团伙成员一同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武林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1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7年以来,被告人袁武林纠集高杨、陈中华、薛元军等社会闲杂人员,在梁平县梁山镇(县城)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袁武林为组织、领导者,以高杨、陈中华、薛元军、牟成茜、李铭桂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徐文林、邓赵权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被告人袁武林通过给组织成员发放毒品等手段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领导;为壮大组织经济实力,采取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实施有组织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08年1月20日晚,被告人高杨、陈中华等人在梁山镇一小食店与刘某某、张某某(本案死者)等人发生纠纷,袁武林得知后,即通知薛元军等团伙成员前往帮高杨等人打架。薛元军等人持钢管、用碗、碟子等打砸刘某某、张某某等人,直至二人躺在地上。张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经鉴定,张某某死于重度颅脑伤,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此外,被告人袁武林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实施寻衅滋事两次,多次贩卖毒品,开设赌场违法获利数十万元,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近万元,敲诈勒索他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武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袁武林共组织、领导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致1人死亡、1人轻伤,寻衅滋事2次,多次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2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余团伙成员应当根据各自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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