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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一涉黑团伙被公诉 "黑老大"涉嫌8宗罪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09-02-04 15:32:34


    重庆市梁平县袁武林团伙在该县县城一带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重庆市检察二分院以袁武林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提起公诉,高杨等7名团伙成员一并被公诉。近日,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袁武林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1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7年以来,被告人袁武林纠集高杨、陈中华、薛元军等社会闲杂人员,在梁平县梁山镇(县城)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袁武林为组织、领导者,以高杨、陈中华、薛元军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徐文林、邓赵权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被告人袁武林通过给组织成员发放毒品等手段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领导;为壮大组织经济实力,采取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实施有组织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08年1月20日晚,被告人高杨、陈中华等人在梁山镇一小食店与刘某某、张某某(本案死者)等人发生纠纷,袁武林得知后,即通知薛元军等团伙成员前往帮高杨等人打架。薛元军等人持钢管、用碗、碟子等打砸刘某某、张某某等人,直至二人躺在地上。张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经鉴定,张某某死于重度颅脑伤,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此外,被告人袁武林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实施寻衅滋事两次,多次贩卖毒品,开设赌场违法获利数十万元,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近万元,敲诈勒索他人。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已抽调具有审理涉黑大案丰富经验的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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