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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球员无缘比赛社会保险无人缴 球员张琦状告北京奥神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08-12-09 09:13:15
因与俱乐部发生劳动争议,日前,球员张琦将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支付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的工资36000元,经济补偿金30000元,并要求俱乐部为其缴纳2004年1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等。
张琦在起诉中称,2004年12月6日,我与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签订了《运动员服役合同书》,约定我需按照奥神俱乐部的要求参加球赛及其他商业活动,俱乐部支付我每月3000元的工资。但合同签订后,奥神俱乐部却从未安排我参加过任何正式比赛,且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2007年11月,奥神俱乐部强令我离开,称否则将动用保安。在此情况下,我不得不离开奥神俱乐部。此后,我多次找奥神俱乐部解决问题,表示希望俱乐部同意我回去继续训练或者为我开具离职证明。但奥神俱乐部却拒绝安排我任何工作,拒付工资并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今年7月1日,我将奥神俱乐部诉至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7月9日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向我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但到10月31日一直未做出裁决。 张琦认为,奥神俱乐部的行为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因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仲裁期限内未能作出裁决,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之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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