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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24.8万 重庆巫山县原交通局副局长受审
作者:徐勤 姚宏涛   发布时间:2008-08-22 13:46:12


    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的助手、原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李露太涉嫌受贿一案,前日在巫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检方指控李露太受贿24.8万元,其中21万元和晏大彬有关系。

  巫山县检察院指控,2003年底,经晏大彬介绍,李露太与某建筑集团经理周某相识。晏大彬要求李露太在巫山县大昌镇手扒岩大桥工程招标上关照周某。2004年3月的一天,周某打电话约李露太到渝穗宾馆。周某提出请李露太帮忙,使他能够在手扒岩大桥工程中中标。李露太表示会尽力帮忙。周某拿出1万元钱和一部手机送给李露太。在手扒岩大桥工程开标之前,李露太打电话将标底告诉了周某。

  2004年下半年,巫山县启动“当九路”路基工程,公开招标失败后,晏大彬提出直接以邀标的形式将该工程发包给彭某挂靠的某路桥公司,李露太不同意。后来,晏大彬专门找到李露太说就按他的意见执行。彭某找到李露太,提出如果该工程由他承建,将送给李露太10万元。李露太这才表示同意。后该工程被以邀标的形式,发包给了彭某挂靠的路桥公司。

  而李露太也因此收到了彭某给的好处费:2004年11月的一天,彭某在某洗脚城,送给李露太10万元。2005年1月的一天,彭某为表示感谢,再次送给李露太10万元。

  在8月20日的庭审中,李露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在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期间,李露太与上司同流合污,庭审中对检方的指控无异议。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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