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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原公安局副局长索贿受贿获刑15年
作者:王克础 张璐 陈耀爵 发布时间:2008-07-11 15:48:45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亢福顺因索贿、受贿,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亢福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审理查明,亢福顺索贿和受贿数额共计114万多元,其中索贿12万多元。
谁给回扣,工程就承包给谁 现年46岁的亢福顺,是钦州人。1998年11月,年仅36岁的他担任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2000年7月升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该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大权在握,让亢福顺踌躇满志,也让他忘乎所以。他在恭维奉承和吃喝玩乐中,开始出卖自己手中的权力。 人们常说,建筑工程是“猫腻”最多的地方,是权钱博弈的场所。亢福顺第一笔受贿就是吃工程回扣。 2000年初,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始筹建指挥中心办公楼,消息一传开,许多工头都想揽下这单工程,当时前来报名招投标的公司就有18家。时任交警支队长的亢福顺,开始运作起自己的权力来。 有一天,包工头冯某到亢福顺的办公室,向亢福顺表示想承包这单工程,并承诺会按建筑工程行业惯例给亢福顺工程回扣。亢福顺知道,该走的招投标程序还得要走完,于是他授意冯某先参加投标,他从中给予关照。 不久,冯某再次来到亢福顺的办公室。亢福顺把负责大楼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副支队长蓝某叫了过来,并向蓝某介绍说:“这是冯老板,老朋友了,你帮协调一下,让他中标这单工程。”一把手这么交待,蓝某只有照办。在评标时,蓝某给了冯某的公司最高分,冯某顺利中标。 随后,亢福顺就代表交警支队与冯某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5000多平方米,总工程款400多万元。 2001年6月,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大楼的装修也是一个大工程。有一次,在单位召开党委会会议时,亢福顺发言道:“为了保持工程的延续性,新大楼的装修等附属工程就交由冯某去做吧。” 一把手这么定了,自然没人敢提出反对意见,冯某顺理成章接下大楼装修工程。 在做指挥中心办公楼工程中,冯某垫资了不少钱,资金比较紧张,于是他几次找到亢福顺,要求交警支队支付工程款。亢福顺说:“现在我们支队的资金比较紧张,如果你先拿出50万元活动经费,我可以活动一下,争取一些资金回来支付工程款给你。” 冯某心里明白,这是亢福顺在暗示自己兑现原先答应的工程回扣款。2001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在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工地,冯某将一个装有20万元人民币的黑色塑料袋放到了亢福顺的小车上,并说了一些感谢关照之类的话语。不久后,同样是在大楼工地,冯某又将15万元现金交给亢福顺。2001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冯某又给亢福顺送去15万元。当然,这三次总共50万元全被亢福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此外,为了得到亢福顺的更多关照,冯某还于2000年中秋节前送给亢福顺一箱茅台酒,在2001年春节前给亢福顺2万元人民币。 收了好处,就给走私开绿灯 防城港市地处中越边境,中越两国间的边贸往来一直很红火,不少边民做起了边贸生意。在正常的边贸生意中,也隐藏着一些非法经营活动。这些非法经营活动自然受到海关、边防、公安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和层层拦截。为逃避打击,减少损失,一些非法经营者纷纷拉关系,找熟人,千方百计地拉拢手握大权的相关官员。 个体老板邓某个是从事“冻肉”、橡胶等走私生意的非法经营者,在认识亢福顺后,他为如何讨好亢福顺费了一番脑筋。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邓某对亢福顺说:“亢局长,你开警车较显眼,出去办事不是很方便,合适的话我弄一辆‘民用轿车’给你。” 亢福顺一听很是高兴,觉得邓某很会做人。过后不久,亢福顺主动打电话给邓某说:“你要送车,就想办法搞一辆97款的墨绿色丰田佳美小车,这样方便套牌。”邓某当即和生意合伙人陈某共同出钱购买了一辆二手丰田佳美小车送给亢福顺。 为了进一步加深感情,邓某经常给亢福顺送上好处。2004年和2005年,邓某两次陪亢福顺去香港游玩,所需费用当然由邓某承担。 2006年6月,邓又陪亢福顺去了一趟澳门。除了吃住等费用,邓某还先后给了亢福顺1万元港币、2000元美金作为零花钱。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6年间,亢福顺先后收受和索取邓某人民币6.5万元、港币1万元、美金2000元、五粮液酒1件、茅台酒2件。 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亢福顺从邓某身上捞了那么多,当然也要有所“表示”。 2005年春节期间的一天,邓某的朋友走私一辆奥迪A6小车,在经过东兴松柏收费站时,被江平交警中队民警拦下。邓某向亢福顺电话报告此事,亢当即给江平交警中队打去电话,那辆走私车在亢的授意下很快被放行。 2006年5月的一天,邓某打电话给亢福顺,说他有一车橡胶被防城港市工商局扣押了,请亢福顺出面摆平此事。亢福顺便给防城港市工商局领导打去电话,希望对方关照一下。两天后,邓某被扣押的那车橡胶得以放行。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据邓某的生意合伙人说,邓某和亢福顺的关系很铁,只要邓某的走私货物被查扣,亢福顺都会出面为他摆平。 只要有捞,不放过任何机会 2004年底,广东汕头市老板冯某做生意被人诈骗,通过朋友找到亢福顺帮忙。亢福顺叫冯先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由他协调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冯某报案一个月后,该案办结,警方为他追回了大部分损失。为了感谢亢福顺的帮忙,冯某给亢福顺送上了10万元人民币。 2004年初,亢福顺对个体老板陈某称,他儿子要去澳大利亚旅游,叫陈某帮兑换1万元澳元。陈某即与朋友简某各出3万元人民币,兑换到1万元澳元交给了亢福顺。后来,亢福顺的儿子没有去澳大利亚,亢福顺也没有将1万元澳元退回给陈某。 此外,在2004年至2005年间,亢福顺还先后收受陈某送给的港币1万元、人民币3万元。陈某之所以送钱讨好亢福顺,一是因为亢福顺曾帮他快速办理过港澳通行证,二是看中亢福顺的公安局副局长这个身份,希望得到亢福顺的关照。 2005年初,亢福顺去澳门玩时,在澳门遇到熟人洪某。亢福顺便对洪某说他看上了一个手表,但钱不够,问洪某是否多带钱来,如方便就先“借”2万元给他。洪某随后向亢福顺送上2万元港币。过后,亢福顺没有归还洪某这笔钱。 2004年至2006年间,亢福顺收受了简某送给的人民币5.5万元,作为回报,亢福顺向贵港市交警支队打招呼,要求对简某朋友的交通肇事案从轻处理。平时,亢福顺还帮简某处理一些扣车扣证之类的事情。 总之,只要有捞头,亢福顺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2002年,民警钟某为了得到提拔,给亢福顺送上2万元人民币,亢福顺照收了。民警张某,也给亢福顺送去了3万元。送过钱后,钟、张两人都得到了提拔。 2005年至2006年间,亢福顺先后收受防城港市公安局职工包某送给的人民币8.5万元,并向执法机关有关人员打招呼,为包某及其朋友的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004年9月,防城港市东兴市人何某参加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警考试。为使何某能顺利被录取,何某的大嫂郑某通过朋友找亢福顺帮忙关照,亢答应了,后来何某的哥哥送给了亢福顺6万元人民币。 天网恢恢,亢福顺受贿问题最终败露。去年8月7日,亢福顺涉嫌索贿、受贿一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亢福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0万元。亢福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亢福顺有期徒刑15年。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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