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原总经理因贪污受贿被公诉
作者:程昊   发布时间:2008-06-19 09:59:26


    55岁的原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总经理齐志民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市二分检指控,齐志民担任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指使他人将本单位委托天同证券公司管理资金的8万元收益款、股票账户内的20万元公款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内,据为己有。

    此外,其还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北京秦武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引资700万元和借款200万元的事项提供帮助,为此于2005年8月至2006年春节前非法收受北京秦武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给予的14万元;擅自决定将公司200万元公款借给北京秦武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活动,谋取了个人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齐志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性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