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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发改委原主任潘翔凌因受贿挪用公款贪污受审
作者:李明智 万检新   发布时间:2008-03-24 09:51:01


    3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主任潘翔凌的受贿、挪用公款和贪污案。被告人潘翔凌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4.5万元、港币45万元、美元5000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52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2.4万元,主要用于赴澳门赌博及个人开支。

    被告人潘翔凌,曾担任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湘潭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湘潭市经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市梦泽山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7年5月,湘潭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潘翔凌多次到澳门等地赌博,且赌额巨大。湘潭市纪委随即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取证。同年6月20日,潘翔凌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7月3日被依法逮捕。2008年2月22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2年至2007年,潘翔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非法占用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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