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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行霸市残害百姓 豫东一黑社会团伙受惩
作者:孙玉霞 发布时间:2007-12-29 16:48:59
12月21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8种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孔治安、有期徒刑18年,冯红梅有期徒刑15年,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其他十余名犯罪集团成员也受到了法律的的严惩。
近年来,在豫东兰考县红庙镇、仪封乡、葡萄架乡等广大区域内,以孔治安、冯红梅为首,以巫志强、樊德保等二十余人组成犯罪团伙,他们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进行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加强控制和管理,孔治安对组织成员提出了基本要求和组织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有事时得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现场。打架时要出手,不打架要去捧场,同时承诺出了事由组织出面解决,打架受伤由组织出资看伤,用于非法活动的费用由组织支付。 该组织以各种手段承揽了仪封卫生院工程,仪封客运站工程,关东小学维修工程,红庙粮管所维修工程,经营加油站,开设谜场,拦车收费,大肆敛财,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以所获利润支持该组织活动。 2006年以来,孔治安、冯红梅等被告人相继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欺行霸市,为非作歹,残害百姓,妨害公务,广大群众终日惶恐不安,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严重受阻,社会秩序遭到了严重破坏,对当地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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