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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压残害群众围堵公安局 商丘一涉黑团伙受审
作者:陈全慧   发布时间:2007-11-20 11:43:28


    11月19日,由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唐光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唐光、王新建、郑红伟等1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上午9时,唐光等11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出庭受审。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出庭支持公诉,11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庭进行了辩护。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光、王新建、郑红伟均有前科,劣迹斑斑,都曾因犯罪受过两次以上的刑事处罚。自2000年以来,三人相互纠合在一起,在河南省民权县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及影响力,逐步形成了以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耿海宽、郑红杰、吕忠祥、魏书太、赵志双、白怀领、马峰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疯狂聚敛财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唐光、王新建等人在民权县范围内只要见到有利可图、有钱可赚的行业就会插足,不能满足其无理要求的,便纠集其他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赶走参与者,确立其垄断地位和重大影响,肆意攫取非法利益。同时还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买强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公然向政府和法律挑衅。唐光等人通过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逐渐确立了其恶势力在当地的重大影响,在其黑恶势力影响范围内,已对群众心理强制,谈其色变,无人敢惹。面对公安机关的制止、劝阻,置之不理,甚至于出现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堵住公安局大门事件,其嚣张气焰已经达到无以伦比的地步,公共管理职能已无从体现。被告人唐光等人的行为已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起诉书还就该组织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妨害公务、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盗窃等其他犯罪行为进行了指控。

   庭审14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布该案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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