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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昌平药品旅游市场 刘振江恶势力团伙受审
作者:李媛 耿燕军/文 王鑫刚/图   发布时间:2007-08-02 15:11:44


    今天上午,北京博隆泰星药店的刘振江、张大伟、周鸿生等15人因分别涉嫌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销售伪劣产品,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等罪,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该犯罪团伙以刘振江为首,为使其出资的北京博隆泰星药店(以下简称博隆泰星)能够垄断昌平区八达岭、十三陵旅游区的药品市场,于2004年指派周鸿生等人多次与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树堂)总经理及国内部经理王凤财等人就合作经营进行商谈,均未果。周鸿生将此归结为系王凤财从中作梗,告知刘振江后,刘振江遂授意张大伟殴打王凤财。2004年10月9日梁海泉在张大伟的指使下,明知张大伟欲殴打王凤财,仍向张大伟提供了王凤财的行踪,后张大伟指使梁天齐、李春智等人携带刀、棍等对王凤财进行殴打,造成王凤财重伤。此后,刘振江为划分宝树堂国内旅游市场,指使王凤财尚有代表博隆泰星与宝树堂董事长谢某等人再次进行谈判,后谢某迫于压力与刘振江签订了《合同书》,将宝树堂的国内旅游团市场划分给博隆泰星经营。

    2005年3、4月间,刘振江曾于昌平区其公司办公室内,从他人手中购得1支自制手枪及4发手枪子弹,后将该枪、弹交给张大伟。随后张将该枪、弹及其从他人手中获取的唧筒式猎枪、制式子弹、猎枪子弹等,分别藏匿于北京肆维土特产公司办公室内及昌平区新悦家园居所内。后张大伟于2006年2月初,将上述枪、弹交给梁天齐保管,梁将上述该枪、弹分别藏匿于北京肆维土特产公司职工宿舍及食堂内。

    2000年至2006年间,博隆泰星在周鸿生直接负责下,明知黄石利丽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金肤宝(霜)未取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经鉴定应认定为假药),仍将该产品在博隆泰星内冒充药品销售,销售金额达700余万元。

    2006年3月20日,张大伟、张志远因刘燕军拖欠北京金天坛美食娱乐城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款,而对刘产生不满,张大伟遂指使梁天齐、李春智等人分别纠集被告人王庆生、邵文强、朱春连等数十人,携带镐把、砍刀等到北京金天坛美食娱乐城,伙同张志远与刘燕军及其一方人员数十人,持械斗殴,将孙春子等人打伤,并打碎娱乐城内物品等,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600元。

    2006年1月21日晚,刘振江在本市昌平区焰火之都歌舞厅内与靳少杰等人发生矛盾,董骁伙遂同吕国力等人于在该歌舞厅停车场附近持棒球棍、宝剑等物对靳少杰等人进行殴打,造成靳少杰轻伤。

    2006年4月12日晚间,董骁于介绍刘某、韩某到本市北京饭店向张某等人卖淫。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及上述15名被告无视国家法律,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分别以强迫交易罪、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北京博隆泰兴药店刑事责任;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销售伪劣产品罪,介绍卖淫罪追究上述15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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