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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通市委党校总务处副处长钮建平受贿获刑
作者:刑曹 从言 发布时间:2007-07-24 10:03:33
7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总务处副处长钮建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2年11月至2006年下半年,钮建平在担任市委党校总务处副处长期间,利用作为基建领导小组成员、基建办公室成员,分管维修工程,参与建筑施工、装修、维修、暖通及消防设备安装、空调及桌椅采购、设计议标和协调施工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物价值人民币70380元。 因钮建平能主动向纪律检查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案发后已退清全部赃款,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钮建平表示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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