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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赡养 母亲申请执行五儿女
作者:李月霞 李晓伟 发布时间:2003-09-01 14:56:54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七旬老太为医疗费、生活费而申请对其女儿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
原告徐老太是洛阳市涧西区某村的一位年已七旬的农民,她有二儿三女,其夫已经过世,本人又年迈多病需人照料。因五子女没能就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徐老太曾于2003年2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03年3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的二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原告小麦150斤,被告人的五子女每人每月承担其生活费30元,如原告患病,医药费由五子女均摊。 调解书生效后原告的一个女儿尤某至今不仅没有支付过生活费,也没有支付过应摊的医疗费,对调解书置若罔闻,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徐老太又一次来到了法院,要求对其女儿尤某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此案已经执行完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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