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儿拒绝赡养伤透母亲心 法官送暖见真情
发布时间:2013-01-08 09:58:19


     本网讯(廖毅)   2013年1月6日上午,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日新村仰寨组年逾80的申请人贲秀芬冒着室外零摄氏度的寒风冻雨天气,独自一人来到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倾诉心中的苦楚。

    究竟是何事让老人不顾严寒冰冻天气,走了七公里山路找到法院法官进行倾诉呢?经过一番倾听,执行法官明白了事情的缘由。贲秀芬老人因其女儿蒙兰香未尽赡养义务于2012年8月20日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作出(2012)龙民初字第246号民事调解书。现因其女儿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贲秀芬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贲秀芬一边流泪一边诉说自己家中已断粮2天,不得已只能向邻居们借钱买粮,且时下正值寒冬季节,自己缺衣御寒,无钱买炭生火取暖,只能冒着寒风外出捡拾柴火。该院执行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自掏腰包为老人购买了大米、面粉、花生油以及御寒衣物,安抚老人注意身体,紧接着驱车将老人送回家。

    安顿好老人后,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蒙兰香家中,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即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实履行好赡养老人的应尽职责。为了更好地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不仅从法律层面严肃明确地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而且还召集来被执行人的长辈及当地村委干部从道德层面向其宣扬孝顺父母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使这起赡养案件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不是单一的一执了事。最终,被执行人蒙兰香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为自己拒不赡养母亲的行为而感到羞愧,当即将标的款履行完毕。至此,龙胜法院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用人性化方式高效化解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