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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愁吃穿父母向穷困女儿讨“赡养费”
作者:李永超 发布时间:2012-11-30 14:01:05
俗话说:女儿是母亲的小棉袄,然而,当母女亲情长时间疏远,造成隔阂时,就需要修补,需要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法律的春风唤醒她们之间那种最深厚的母女深情。
今年11月初,我到河南省鲁山县让河法庭调研时了解到,法庭刚刚受理这样一起赡养案,原告是一位年近七旬的母亲,被告是她的女儿,原告要求被告每月给付200元的生活费。一般情况下,赡养案件的原告都生活比较困难,案件需要尽快办理,法庭庭长决定自己主审办理案件。然而,法庭在向原告了解情况时,却发现原告老人与丈夫一起生活还算可以,丈夫身体还好,两人都有退休金,还有一个生活条件相对不错孝顺的儿子,而被告却生活困难,丈夫还长期有病卧床,如此状况,为什么老人还要状告女儿呢?难道老人除了赡养费之外还有什么想法?带着这些疑问,法官和原告进行了沟通,约定在向被告送达诉状时先让调解一下,当面解开她们心中的“疙瘩”。 11月21日,出于对本案的关注,我再次来到法庭与法官们一起,带原告来到被告家中调解。被告见到我们,意料之中的不友好,当知道被母亲告上法庭后,竟当面与原告争吵起来,原告埋怨被告不知理情,因为一点小事十几年来从未看望过父母,甚至母亲病重住院几个月也不照顾。被告也埋怨母亲把自己告上法庭实在不该。我们在劝解的过程中原告的一句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她(指被告)十几年都不答理我,她还是我女儿吗?”经过分析,我们了解到原告告被告只是感到被告作为女儿与他们感情上的疏远,并不是冲着赡养费而来的。被告在一家几乎快要倒闭的工厂干活,每月工资只有300多元,丈夫还久病在床,一家人的艰难可想而知。 针对此,我们耐心地对被告进行了说服教育,谈及作为女儿,应该以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不讲条件的,子女不在身边,老人内心很孤独,需要子女常回家看看,真正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被告不住的点头称是,见此情景,我们及时把握火候对被告说:“快去向母亲认个错,她会原谅你的。”被告来到母亲身边,流着泪向母亲道歉,表示以后会孝敬父母,常回家看望。面对女儿的道歉,老人老泪纵横:“我不图你养活,只希望你抽空回家看看,精神上也有所慰藉”。说完话,母亲竟当面掏出身上的200元钱递到女儿手中,让她给外孙买一些学习用品,女儿紧紧抱住母亲泣不成声。案件以原告撤回诉讼结案,母女亲情得以延续。 社会即将进入老龄化,面对进入法院的赡养案件,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固然是最基本的,但如何通过案件的解决,让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缺少感情慰藉的老人解开“心结”,更是需要我们用心去思考,去解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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