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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伤人应赔偿 反悔协议输官司
作者:温光填 发布时间:2003-08-21 11:26:45
持刀伤人的陈先平本想通过打官司来反悔赔偿协议,没想到还白白搭上了一笔诉讼费。近日,江西省石城县法院判决,被告陈先平应于三日内按原、被告达成的协议支付赔偿款13000元。
陈先平和陈小东本是同乡好友,陈先平介绍陈小东到一个家俱厂打工,后来陈小东被开除,他怀疑是陈先平搞的鬼。2002年6月15日,两人发生了争吵,陈先平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猛刺陈小东后腰致其受伤。陈先平随即被当地警方抓获。当日下午,双方在警方的主持下达成协议,陈先平同意支付陈小东赔偿款13000元了结此事。陈先平支付6000元后,以协议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剩余7000元。陈小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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