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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合同纠纷七天理结
作者:宿华文   发布时间:2003-08-10 10:35:13


    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亿达兴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风尘仆仆地来到汕头市金园区人民法院,郑重地送上一封红纸书写的感谢信和一个大幅镜匾,感谢该院仅用一周时间便为其快速理结了一宗标的百万元的合同纠纷。该公司负责人竖起拇指连声称赞:“汕头法官执法公正为民,办案优质高效!”

    2002年1月10日,揭阳市亿达兴贸易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宝丰塑胶有限公司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汕头方面的公司违约付款,拖欠货款金额计人民币140多万元。揭阳公司多方催计未果,经营陷入了困境。今年6月25日,揭阳公司无奈之下向汕头市金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有人提醒揭阳公司负责人:如今报纸和电视上经常报道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方是汕头公司,揭阳企业跨地界到汕头打官司,金园法院会不会偏担本地企业是很难说的。

    然而,令揭阳公司意想不到的是:该案在金园法院当天起诉,法院当天即受理,并在接到原告财产保全申请的当日便裁定对被告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承办法官冒着酷暑赶赴银行、被告单位执行保全裁定。当了解到被告单位基本帐户被冻结后经营出现信用危机,考虑到如果按常规的诉讼程序办理,可能出现被告的其他关联单位不明真相一轰而上起诉被告,影响案件债务的清偿和社会稳定时,法院一方面冻结被告方银行帐户余额,对不足140万元部分继续执行查封被告方的库存产品,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另一方面则把调解工作做到开庭之前,使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结果、诉讼效益有充分的认识,促成双方调解。

    被告起初以经济拮据等为由百般推托,但在承办法官耐心说服下,7月2日,案件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当天制作成《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在领取《民事调解书》当天,原告拿到了第一期还款16万元,其余款项的付还也有了明确的期限和足额的财产担保。至此,原告全面实现了诉讼目的,被告则及时恢复了银行帐户的运作。被告在签收《民事调解书》的现场主动承诺:愿意在调解书约定的全部货款清结后,另外补偿原告人民币l万元以弥补其利息损失。

    一场拖了1年多的合同纠纷仅在7个工作日内便圆满了结,而且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平息。原告表示很满意法院的公正和办案效率,被告则感谢法院耐心和细致的工作作风,真是和风细雨化万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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