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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产假工资医疗费 西安一女工依法维权
作者:倪建军   发布时间:2003-07-24 10:41:06


    陕西省西安市女工李丽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所在企业对簿公堂,西安市中级法院于近日作出的判决,最终为这位年轻的女工讨回了公道。

    去年1月,李丽与私营西安森哲服装有限公司(下称森哲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去年8月底,因工作劳累,已有身孕的李丽胎膜早破被送往医院后生下一女孩,花去医疗费1887余元。出院后,李丽要求落实产假待遇,被公司以未按规定请假且治疗医院非指定医院为由拒绝。经多次交涉无果,李丽于2002年9月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仲裁委经调查作出裁定,森哲公司安排李丽休产假,依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产假工资320元,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887余元。

    森哲公司不服,将李丽起诉至西安市灞桥区法院。该院经审理于今年3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森哲公司安排李丽休产假4个月,支付产假工资及住院医疗费用。森哲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李丽也因一审法院未对仲裁费用作出判决提出上诉。

    西安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森哲公司与李丽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李丽在合同期间生子,森哲公司应按《劳动法》等规定,为李丽安排产假,支付产假工资,并承担住院、分娩期间的医疗费。李丽上诉主张原审对其产假工资计算有误的理由成立,但请求对仲裁费进行裁决无法律依据。据此,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森哲公司付给李丽产假工资1300余元,其余均维持原判。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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