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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纯洁性,让司法更加廉洁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2-01-12 11:44:23


    最高人民法院1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部署今年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强调,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考验,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努力保持人民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真正实现司法的廉洁公正。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司法公正能否真正实现,历来为人民群众所关注。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故公生明,廉生威”。司法廉洁是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最为关注的焦点,对人民法院来说,司法廉洁就是生命线。为保持队伍的清廉纯洁,近年来最高法院先后出台了“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并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客观公正地讲,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在巨大的办案压力下,认真履行职责,排除各种干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出了突出贡献,这是主流。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干警违纪违法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办案不公、作风不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司法廉洁建设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因此,保持人民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已成为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抉择。

    保持人民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必须强化廉洁教育。实践证明,多数腐败分子敢于触碰廉洁“高压线”,敢于“以身试法”,除了他们没有真正确立正确的世界观,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外,教育不扎实是其“腐败到底”的重要原因。为防止司法腐败,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洁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伦理道德观教育广大法院干警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自觉加强廉洁修养,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娱乐圈,严防误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恶性循环的泥潭,最终不能公正司法而被人民所唾弃,从而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保持人民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纵观近年来司法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制度不完善,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又一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的根本途径。要以惩治和预防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突出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同时,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让制度行得通、用得好,才能实现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的转变,才能确保腐败分子无缝可钻。

    保持人民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必须加强监督制约。“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司法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司法腐败,这已从近年来许多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例中得到明证。实践证明,只有权力运行真正实现了民主化、阳光化、透明化,权力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才能使人时刻感觉到“紧箍咒”的存在,自觉防微杜渐,腐败也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使者,手握审判执行权,事关公平正义的真正实现,绝不能对其权力的运行缺乏监督力度,甚至流于形式,必须时时刻刻又毫不松懈地盯住、盯牢、盯死其权力的运行,防止出现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才能让腐败行为失去可乘之机。

    保持人民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必须毫不放松地严厉惩治腐败。面对现阶段司法领域反腐败任务繁重的严峻形势,查办腐败案件的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决不能手软。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震慑有效,才能预防有效。只有对腐败案件查深、查细,才能为制度建设、预防腐败提供根据。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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