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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人本司法让司法的温暖直达民心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朱丹钰   发布时间:2012-12-28 15:10:31


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深入大兴安岭林区群众家中慰问(赵炳松 摄)
    11月12日,小雪初晴。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关生又是最早一个来到法院,把立案大厅门口台阶上的冰雪清扫得干干净净。天冷路滑,可不能让来法院的群众在这儿摔倒了,十几级台阶呢,摔倒不是闹着玩的。

    一枝一叶总关情,丝丝点点为民心。心里装着百姓,把百姓的事当做自家的事,是黑龙江各级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年多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立案便民工作指导意见》、《司法便民30条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法院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落实到执法办案中,从审判执行工作细节做起,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多元调解 案结事了——让百姓心里舒坦

    黑龙江各级法院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推行全体审判人员、全审判流程、全审判领域、全法院系统联动和全社会联动的“五全调解”模式,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使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宁安是一个人口44万的农业市,从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到一垄地、一个板障子的距离纠纷,在百姓看来都是天大的事。为此,几年来宁安法院逐步建立健全诉前化解、诉讼调解、全民调解的网络化格局,在审判中全力推进四步调解法,对当事人前来法庭要求立案的案件,首先由陪审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予立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费负担;对陪审员调解不成的案件,立案后由速裁庭再次进行调解;速裁庭调解不成的转入业务庭;业务庭调解不成的再借助当事人亲友或基层组织的力量,进行外围调解。

    宁安法院还与司法局联手,在12个乡镇建立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市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形成一支拥有204名调解员的调解队伍;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进驻法庭参与诉前调解,单独或协助法官调解案件,努力以最适合的方式解决纠纷。

    塔河、海伦、宝清……在黑龙江,记者不论来到哪个基层法院,都能深深地感受到他们对调解工作的重视。

    依安县法院属于农业县,农村矛盾很突出,每遇“难缠”案件,院长宗成义都亲自参加调解,他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30件。在院长的带动下,审执人员都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选方式。依安法院所属的阳春法庭连续五年调解率实现100%。该院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0%以上,无进京涉诉信访案件发生。黑龙江各级法院构建的大调解格局真真切切取得了实效,不少法院受案总数下降了30%还多,新访案件基本杜绝。

    ■巡回办案 上门办案——让百姓心里轻松

    已经中午12点多了,东宁县法院老黑山法庭庭长于冬梅还没顾得上吃饭。上午在大肚川镇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后,于冬梅又马不停蹄驱车30多公里,来到太平川村,在一户农家开起了庭。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于冬梅细声细语地做着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两人能够达成和解。从2009年调至老黑山法庭以来,于冬梅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是这样度过的。

    把案件办到基层去,让司法的阳光照耀龙江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这不是一句口号,是龙江法官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成绩。

    塔河县位于大兴安岭腹地,相隔百里才能看到一个林业站的居民点,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到7个人。地广人稀,冬季时有零下四五十度的极寒天气,雪深路滑,难于出行。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塔河县法院在蒙克山、沿江、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等5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林场、乡村设立了巡回办案点,每月至少巡回到这里办案两次,遇到急案,或生活贫困、身体残障等原因不能到庭诉讼的,则“上门”办案。

    宝清县的王淑梅经营猪饲料,生意做得不错。一些养猪户拖欠饲料款,要了几次也没要回来,她寻思着找法院,有人对她说:“你这点钱还不够给法院的,找个‘社会人’帮帮得了!”王淑梅上来了犟脾气:“我有理,干嘛要找‘社会人’?”宝清法院夹信子法庭到其居住所在地巡回审判时,王淑梅找到了法官。法官开车到离法庭很远的大青沟村,把被告拉过来,很快调解了此案。王淑梅过意不去,拿出几百块钱请法官吃饭,被法官婉拒。从那以后,王淑梅每每谈到这事,就说:“有事儿,还得找法院。”

    记者了解到,据粗略统计,黑龙江基层法院大约有10%左右的案件是通过巡回审判审理的。

    ■公开公正 环节透明——让百姓心里亮堂

    在立案大厅安放法律法规查询电脑,设立诉讼咨询引导台,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设人民调解室,会同银行设收费窗口等等,实行诉讼咨询指引、信访接待、人民调解、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案件查询等“一站式”办公……这些窗口服务在黑龙江各级法院成为必须,有了这些,百姓即使是第一次走进法院也能清楚了解怎样打官司。

    11月25日下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每月一次的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如期召开,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全部参加了会议,20多位申请执行人与全体执行局干警面对面分坐两侧,气氛异常热烈。

    从2006年开始,让胡路区法院始终坚持定期召开申请执行人联系会。该院在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执行的同时,即向其送达“申请执行人参加联系会通知书”,每月2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均可参加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主持、全局干警参加的申请执行人联系会。申请执行人如认为案件承办法官有不积极核查执行线索、办案作风拖拉、不廉洁行为或其他不作为情形的,均可当场在会上提出,参加会议的领导当场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决定。

    几年下来,让胡路区法院案件年均执结率高达99%,年均执行到位率达73%,多年来未发生一起有理越级上访案件。

    ■民主监督 通道顺——让百姓心里明白

    在齐齐哈尔市铁峰区法院的一楼大厅,一块电子屏静静地矗立在正中央,这是铁峰法院“法官综合评价系统”的“客户”端。今年10月,铁峰法院“法官综合评价系统”开始试运行,成为全国法院首创。当事人如果发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问题,凭身份证信息登录系统输入案号后,电子屏幕会显现带有法官姓名、职务、照片的页面,通过点击相关条款,即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院领导和纪检、政工、审管等部门通过系统管理后台就能收到当事人反映的信息,可以立即进行核实,一般性的问题次日对当事人反馈,较为复杂的一周之内查清并反馈。

    铁峰法院院长杨兴义说,“法官综合评价系统”是法院沟通民意、百姓监督法官工作的桥梁,当事人有了向法院直接发表意见的地方,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也对尽早发现瑕疵案件并及时予以解决更加有利。

    大庆高新区法院法官倪凯曾经办过这样一起案件:大学生李某在一次考试中作弊被老师纠正,李某竟然恼羞成怒打了老师,学校把他开除学籍,他随即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改变处理决定。倪凯接到案子后颇费思量:简单地驳回李某的诉求,他这样一个年青人,心理能否承受得住,会不会因此仇视社会,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恰在这时,《大庆晚报》一位相熟的记者来法院找线索,倪凯眼前一亮想出了一个好主意。第二天出版的《大庆晚报》上刊载了这起案件,并采取短信留言的方式征求全市市民的意见。短短几天,许多市民表达了对案件的看法,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倪凯将市民意见转给李某,李某很受震动。高新区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服判,此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贴心暖心 延伸服务——让百姓心里暖和

    “喂,你好,李庭长吗?我是第四管理区的老张呀,我正和化肥推销商签个购销合同,您能过来帮个忙吗?”“没问题,马上到。”半个多小时后,签好协议的张某高兴地说:“法庭的法律服务,真比‘特快专递’还快!”这是不久前发生在红兴隆农垦法院南横林子法庭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为保证群众随时享受到及时便捷的服务,红兴隆农垦法院推出了“法律特快”服务,公布了联系电话,法官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与农户密切相关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土地承包纠纷、赡养老人、农产品买卖、邻里矛盾等法律咨询,并随时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关心当事人的喜怒哀乐,从生活上和精神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是黑龙江法院在司法为民上的一大亮点。

    彭某是鸡西市某林业公司聘用的护林员,今年患脑血栓已无力再从事这项工作了,可工作停下来就没了生活来源,妻子靠拾荒根本不能支撑家庭的正常开支,林业公司并没有给彭某办理养老保险,彭某无奈之下找到了鸡冠区法院。

    执行法官刘成审查发现,按新近出台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规定,此类案件不再由法院主管,应由当事人通过其他程序或对林业公司另行提出赔偿诉讼解决。这对彭某来说无疑是不小的打击,他涕泪交加,求法官一定要帮帮自己。

    为此,刘成多次去林业公司协调处理此事,但彭某没有任何工资档案证明,林业公司无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刘成又和庭、院领导与社保部门多次沟通,最终社保部门给出了合理的处理意见可以办理养老保险。 法院的执著感动了林业公司,公司以工会名义出钱为彭某办理了社会保险,最终使彭某老有所依。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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