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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德化于行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1-10-09 10:23:38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助理厉莉,在长期的生活和司法实践中,不仅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俯下身子真情解民忧,而且还自觉践行“上善若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德化于行地将大爱无疆的内涵演绎得淋漓尽致,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光荣地当选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她的事迹既令人钦佩,更发人深思。
毛泽东同志曾说:“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厉莉法官的美德可以从多方面研究,但最值得研究的,我认为,就是“上善若水,德化于行”。 因为“上善若水,德化于行”,厉莉在平凡的人生中,总是习水之境界,师法于水。由此,她的品性就如同滋润万物的“善水”,随物赋形,润泽一切,容纳一切,淡泊名利,以滴水之冰心,折射出助人为乐传统美德的璀璨光芒。多年来,我们见惯了他人有难坐视不救的冷漠,也见证了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壮,在人们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悲观中,厉莉身体力行,倾情付出,先后两次捐献骨髓,宛如一缕春风,以无私的奉献和博大的爱心,让心灵的鸡汤滋润着人们近乎干涸的灵魂,谱写出自己孜孜弘扬传统美德的绚丽篇章,成为全社会敬重和学习的道德楷模,令人肃然起敬。 因为“上善若水,德化于行”,点燃了厉莉爱心无价的一腔激情。“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人关爱,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只有心生关爱他人的朴实情愫,才会把欢乐赠给别人,自己亦才真正感悟到人生的快乐。厉莉不仅在平凡的世俗生活中点点滴滴地践行着大爱无言的美德,而且还在崇高的司法事业中,总是以细致周到而又不乏温馨的服务,将这种看似人人都可做到而多数人又难以做到的品德演绎得声情并茂,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德化于行、定纷止争的职业能力,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爱心法官”。她的感人事迹,无不诠释了“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永远光芒万丈!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厉莉以“上善若水,德化于行”的壮美行动,铸就了一个普通女孩和一名青年法官对人生和事业执著追求的华丽篇章,无愧时代的楷模。助人者人常助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厉莉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的感人事迹,无不昭示着我们:只要饱含着深厚的为民感情,秉承“先他人之忧而忧,后他人之乐而乐”的崇高信念,必定会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做人尚且如此,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更应如此!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毫无疑问,厉莉法官无言的美德,是时代的强音,理应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当前,社会道德滑坡,诚信体系尚未建立,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迫切需要广大法官接过厉莉的薪火,坚定不移地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日前,最高法院已发出向全国道德模范厉莉学习的号召,这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人民的呼唤! 一花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水之上善,德化于行,是法官的应有之德。让我们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水为鉴,以德化行,树上善大德,筑服务之基,永葆法官内心之平静,高扬“人间真爱”的传统美德大旗,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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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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