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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贪污748万!澧县一贪污犯罪案公开审理
作者:李宸   发布时间:2023-03-17 14:46:30


庭审现场。

  近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犯贪污罪一案。为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澧县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主要单位共计60余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了本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利用在政务中心收费窗口的职务便利,通过回收、套用票据再将票据原件作废等方式,将186笔公款非法占有,涉案金额达748万余元。杨某将侵吞的公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包括购买房产、车辆、理财产品等,剩余部分在犯罪行为被单位发现后退缴国库。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组织下,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法庭对贪污犯罪事实及证据逐一进行了核实。面对如山铁证,杨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未能抵制诱惑走上犯罪道路深深忏悔。本案将择日宣判。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此次公开庭审是澧县法院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将审判资源转化为廉政教育资源的一次实践。现场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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