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快要完工,包工头竟然虚报工人人数骗取工程款。近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告诫人们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触碰法律,要不然“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9年8月,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承包白银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白银某劳务有限于同年10月结算工资。期间,王某甲、王某乙虚报王某乙、张某某等十名工人的上班工数,变造工资表。该劳务有限公司按照工资表发放工资后,王某甲要求工人张某某等四人将因虚报多领取的工资通过微信转给自己,王某甲共收到转款15300余元。王某乙要求其他工人将因虚报多领取的工资通过微信转给自己,其中部分款项被虚报工人扣除后,王某乙共收到转款16300元,二人共计骗领白银某劳务有限公司3280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已全部退赔。
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以被告人王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被告人王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