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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一小学校长虚报侵吞教辅书款51万余元受审
作者:甘甜甜 黄燕   发布时间:2020-12-17 14:35:57


庭审现场。覃东汉 摄

  2020年12月15日,由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梁明涉嫌贪污罪一案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何梁明在任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驮卢镇辖区各小学学生征订教辅用书收取书款的过程中,通过虚报的方式侵吞教辅书款。经司法会计鉴定,何梁明从中截留了教辅书款共计人民币514959.66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梁明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州区辖区范围内中小学校负责人4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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