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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检察院对大学生涉嫌盗窃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
作者:文/陈良晓 黄小芬 图/黄少婷   发布时间:2021-12-13 15:56:41


公开听证现场。覃东汉 摄

  近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对罗某某涉嫌盗窃罪是否批准逮捕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陈良晓主持,邀请江州区人大代表、江州区政协委员、崇左市人民监督员等三名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主持人向听证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承办员额检察官对该案的证据进行分组举证,阐述了拟作不批准逮捕的主要理由和法律依据。围绕着罗某某涉嫌盗窃罪是否需要批准逮捕这一焦点,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经过评议,三名听证员得出最终的评议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检察官展示的证据相互印证,能够证实罗某某涉嫌盗窃罪,鉴于罗某某系在校的大学生,案发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罪,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们同意检察院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作为一名大学生,一时糊涂做了违法犯罪事情,现在我很自责、很后悔,恳请检察官能够对我从轻处理。”

  该院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及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后,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罗某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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