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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江州区:庭审现场进村屯 普法教育零距离
作者:韦昭璟 王志良   发布时间:2021-12-06 16:43:34


庭审现场。韦昭璟 摄

  近日,由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严滥伐林木案在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中心广场开庭审理,用真实的庭审案例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治课。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5月份某日,被告人黄某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位于崇左市江州区那隆镇发明村委会的林木,经鉴定,被滥伐林木总蓄积量达87立方米。案发后,黄某严主动投案自首。经依法审理,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黄某严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此次庭审现场进村屯,切实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那隆镇辖区内的涉滥伐及盗伐林木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促使其他涉案人员尽快投案。零距离接触案件审理,让旁听的群众对刑事法律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法律的威严有更加深刻的领悟,提升了知法、守法的意识。

  检察官提醒:无论砍伐自己或他人的林木,都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范围进行砍伐。对于未办证已砍伐的,应尽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得到法律的从轻、减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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