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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西林县6起危险驾驶案公开开庭宣判
作者:凌艳梅   发布时间:2021-07-14 10:48:56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7月12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

  西林法院经审理查明,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郭某松等6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行车无小事,酒驾不可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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