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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即提速 扶绥法院“一村一法官”奔跑开年
作者:李庆 郑瑜洁   发布时间:2021-02-20 13:40:41


  2月18日,新年开工首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主动服务,抓住当事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采取“1+1+1“诉前化解模式,与岜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那标村委,以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5起涉及26户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村一法官”诉源治理实质化效果显现。

  年前,那标村那蒙村民小组到渠黎法庭起诉王世勇等26户村民,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期限至2018年12月30日止,但被告至今仍侵占土地。主张5起案件的26位被告退还原告土地共计580亩,并支付租金共计78220元。

  渠黎法庭庭长李庆得知此情况后,立即与岜盆乡人民政府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了解情况,初步掌握的情况是大部分被告同意退还土地,但当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四至范围模糊,面积不清,经过被告十多年开荒,面积已拓宽,且为了响应退耕还林政策,现已种上桉树,投入成本较大。如果一刀切返还土地,不仅返还面积不详四至不清,且被告为响应退耕还林种上的桉树被砍伐损失惨重,乡政府及司法所几经调解不下。五起案件一旦草率进入诉讼程序极易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纠纷,李庆法官主动与双方联系,引导双方通过诉前化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同时,李庆法官与乡政府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协调,力争形成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首先,由乡政府协调技术部门,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踏界测量面积,让调解铺好“事实关”。经过双方现场勘验,制作出勘验图,被告侵占的土地四至清楚,面积共计990.15亩。

  有了事实作为支撑,2月18日,节后上班第一天,那标村法官工作站李庆法官就协调岜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何艳芳及那标村委,组织各方当事人在那标村委进行现场调解。双方摆证据,说事实,村委讲道理,法官释法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6位被告停止侵权,返还原告土地,原告自行清理地上物;原告放弃主张承包金。五起土地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在当地得到化解。

  那蒙村民小组组长黄勇辉激动地说,“这件事几年了都没解决,想不到在法院还没立案事情就办结了,而且年刚过你们就大老远到村里帮我们调解,辛苦你们了!”“法官这么用心帮我们化解纠纷,如果还这么闹下去就愧对他们了。”被申请人王世拥说道。

  今年,渠黎法庭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参与崇左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1+1+1”诉前化解模式,即“1名诉前调解指导员+1名调解员+1名记录员”,构建“非诉在前、诉非衔接、速裁审理”的三位一体治理模式。以“一村一法官”为主力,向社会力量借力,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到“一次性解决纠纷”,切实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以更多元的渠道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用更柔性的方式体现法院的司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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