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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桂宝东涉黑“保护伞”案一审公开审理
作者:刘劲阳 蒋励 梁语函   发布时间:2020-10-12 15:42:16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2020年10月10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桂宝东涉嫌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敏亲自主办并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桂宝东利用担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权、邓南和等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67万元。

  1997年至2019年6月,以陈基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东兴市称霸一方,实施了走私、抢劫、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201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桂宝东明知陈基福等人长期从事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仍多次收受陈基福给予的好处费后,指示手下人员不要查处陈基福的走私货物,包庇、纵容陈基福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桂宝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宣读了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桂宝东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本次桂林中院院长开庭审理涉黑“保护伞”案,不仅是完善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彰显了桂林市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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