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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区法院集中宣判19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作者:许姣 李云飞   发布时间:2020-01-17 10:47:37


  为提高审判效率,加大对危险驾驶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1月15日,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取“类案量审”、“轻刑快判”的审判机制,依法对19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19名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者达220.80mg/100ml,最低88.64mg/100ml,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千元至二千元不等。其中,被告人王某和谭某曾于2017年因危险驾驶罪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但仍不思悔改,被告人王某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6.68mg/100ml,并存在无证驾驶、闯红灯等违法情节,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谭某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6.90mg/100ml,且存在无证驾驶情节,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庭审过程中,1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经区法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对该19起案件进行了“快审快判”,从开庭到宣判共用时一个半小时,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对危险驾驶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法官提醒

  临近春节,走亲访友、亲朋聚会增多,推杯换盏添加喜庆的同时,安全意识不能丢。“纵使车技千般好,杯酒也要失安全”,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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