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52家法院对80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379名被告人中,最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8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23.22%,判处财产刑652.9万元。这是省法院今年以来组织的第3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自今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次公开宣判的80件案件,既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发生在金融领域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有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既有发生在校园、公园等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势力犯罪,也有发生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商贸集市等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的恶势力犯罪;既有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常见恶势力犯罪,又有“恶意碰瓷”“仙人跳”等新类型恶势力犯罪。这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步公开宣判,彰显了全省法院有黑必扫、有恶必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