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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宾馆死亡 卖淫女宾馆老板合谋抛尸
作者:韦彦羽 发布时间:2018-12-20 14:32:10
四被告人涉嫌侮辱尸体罪受审。 2018年12月19日上午,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莫某、韦某、候某涉嫌侮辱尸体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5日下午,郁某在南丹县城关镇某宾馆与被告人王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郁某死亡。随后该宾馆老板娘被告人候某、被告人韦某来到宾馆一同查看情况,见到郁某赤裸身体靠在公共卫生间门口,便帮其穿好衣体,拖进房中。王某告知候某、韦某不要报警,并打电话给被告人莫某让其帮忙处理尸体。当晚,莫某赶到宾馆,经商定由王某、莫某给17000元挂红费给韦某,让韦某找车将郁某的尸体拉走丢弃。王某和莫某先给了3000元给韦某,并由候某担保,写了一张14000元的欠条给候某。 第二天凌晨,韦某将车开到宾馆后门,莫某将郁某的尸体装进袋子,搬上车后排,两人一同将尸体丢弃到打昔坡倒土场西侧边坡下方的草丛中。10月7日,莫某将14000元钱交给候某,候某同日将8700元给韦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莫某、韦某、候某四人对郁某的尸体进行了抛弃处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侮辱尸体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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