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近日对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纯洁公安队伍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各级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剑作用,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公安民警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排除阻力、提供保障。
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11月27日在云南昆明召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委委员邓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增强压力动力,在组织领导上再加强、职责任务上再聚焦、工作措施上再深入、监督能力上再提高,真正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要坚持有“伞”必打、有腐必惩,对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密切跟进、深挖细查,把扫黑除恶、反腐惩贪作为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责任担当,一级带着一级干,从本单位抓起,加强自查案件办理,努力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发现能力、拓展协作配合、突破办案方式、查办案件效果等方面实现新作为。要加强督导检查、追责问责,督促各部门各警种认真发挥职能作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科学精准执纪执法,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激励民警担当作为,为敢于扫黑除恶的民警撑腰鼓劲。要坚持以扫黑打“伞”深化全面从严治警,不断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作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云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同志及各驻公安厅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云南、天津、山西、辽宁、福建、河南、湖北、陕西等8个地方驻公安厅局纪检监察组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