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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法院开庭审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8-09-13 15:53:58
庭审现场。 9月11日上午,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平昌县人民检察院首次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平昌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与附带民事部分一并进行了审理。平昌县首例环保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开启了司法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新探索。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2017年5月至11月,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与郑某某等8人达成自留山林木买卖协议,组织民工多次采伐林木1179株,立木蓄积220.741立方米。公诉机关在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平昌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称,被告人张某某未对砍伐林地进行补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没有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应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其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平昌法院将继续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平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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