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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出台优化发展环境40条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08 09:23:13


新闻发布会现场。朱丹钰 摄

    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6月7日,黑龙江高院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为打造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即优化发展环境40条,提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和视察黑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努力打造和谐稳定、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全民遵法守法的“五个发展好环境”,服务保障全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龙江丝路带”建设。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要求,黑龙江高院制定了这40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意识,积极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发展好环境;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发展好环境;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发展好环境;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发展好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打造全民遵法守法的发展好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得到平等对待,在龙江发生纠纷时有理打得了官司、打得赢官司、打得快官司。

  省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意见》明确,法院要围绕创新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系列决策部署,妥善审理土地流转纠纷,加大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保护力度,加大农民工离城返乡创业的司法支持力度;围绕推进绿色发展部署,探索在部分中基层法院设立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判模式,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围绕建设幸福黑龙江部署,重点审理好家庭、婚姻、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民生案件,对涉民生案件主动、快速、优先执行;围绕“原”字号深度开发、“新”字号培育壮大,加强对全省驰名商标、特色产品商标、传统文化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和其他知名品牌的保护;围绕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精心审理好涉外民商事案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黑龙江“走出去”战略实施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

  据悉,黑龙江法院将全部建立优化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加强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对立案窗口的督查和“四风问题”的查究,健全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体一体”举报系统,畅通受理投诉渠道,还要对损害发展环境问题进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并使之经常化和制度化。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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