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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伦恋“夫妻”反目成仇 俩妙龄少女葬身火海
发布时间:2016-05-11 10:24:10
本网讯(玉涛 清泉) 因感情纠纷心怀怨恨,河南省灵宝市一男子为报复深夜用汽油火烧他人房屋,将正在房内休息的姐妹二人烧死。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行凶男子刘健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187550元。 被害人李小丽,女,殁年19岁,灵宝市人,被告人刘健康的“妻子”,二人是表兄妹关系。 被害人李小花,女,殁年15岁,是李小丽的亲生妹妹。 被告人刘建康,男,26岁,陕西省宁陕县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灵宝市公安局逮捕。 刘健康与李小丽的母亲是亲姐妹,二人是表兄妹关系,两人在接触的过程中互生爱慕之情,家里虽然提出反对,但终究没有挡住热恋中的二人。2015年5月15日,二人在刘健康陕西省宁陕县的家中宣布结婚(未领取结婚证),谁知甜蜜的小日子没过多长时间,二人之间便产生了矛盾,7月份两人协议离婚,从此刘健康心中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酿成了文中开头所述惨案。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刘建康因与被害人李小丽的感情问题对李小丽心怀怨恨,图谋报复。2015年8月29日,刘建康乘车从陕西省宁陕县赶至河南省灵宝市,先后购买油壶、打火机、纸巾、汽油作案工具等,并雇车来到灵宝市李小丽家附近,伺机作案。次日凌晨2时许,刘建康到李小丽家房门前,明知李小丽在房内的情况下,将汽油浇在李小丽睡觉的卧室窗户及客厅木门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纸巾,将已燃的纸巾扔向木门,引燃汽油后逃离现场。致在房内的李小丽、李小花姐妹二人当场被烧死,4间砖木结构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被烧毁。 根据查明的事实,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田宇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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