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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法院宣判4起非法吸收存款案 涉案850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6-05-04 14:17:13
庭审现场。 本网讯(汤曾双) 4月29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四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8500多万元,受害人达732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章金根以股权质押、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100余万元,受害人达321人。 被告人周立斌伙同他人采用业务员介绍、会员推销等方式宣传黄金质押业务,许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50余万元,受害人达132人,案发后尚有490余万元无法归还。 被告人张萍伙同被告人王军采用财富交流、会员推销、业务员介绍、股权质押等方式,许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688万余元,受害人达279人。 法院经审理,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章金根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周立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张萍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王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目前滁州市辖区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大幅激增,体现出损失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等特点。究其根源,其主要原因在于群众缺乏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犯罪行为的了解,经不住高额回报的利诱而盲目投资,结果遭受巨大损失。 全椒法院院长朱有亮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金融秩序混乱,不仅破坏了国家对经济运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也使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无法追回,遭受巨大损失,甚至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安定稳定。我们此次开展的集中宣判,目的在于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犯罪的普法宣传,引起社会关注、了解这一犯罪,从而提高广大群众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对于如何预防和减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发生,朱院长建议:“政府应拓宽投资渠道,适当放宽投资、融资的相关政策,尝试建立新的融资制度;另一方面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睁大眼睛,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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