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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联手综治司法部门成立诉前调委会
发布时间:2016-01-07 10:01:37


    法律资讯网讯(王洪 丁俐)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在全市两级法院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请人民调解员常驻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调解,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捷通道。

    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委会设主任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辅助工作人员1名,此外还建立咨询专家库,成员从法律专家、资深法律职业人员和其他相关领域资深专业人员中产生。

    诉前调委会办理婚姻、抚养、扶养、赡养等家庭纠纷案件和继承纠纷案件;宅基地使用、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等适合调解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对民商事纠纷立案登记时,对可以诉前调解的案件,应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诉前调委会调解案件过程中,当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诉前调委会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经司法确认后,因当事人反悔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权利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诉前调委会建立综治办、法院、司法局三方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诉前调解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诉前调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诉前调委会将上月工作情况书面报同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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