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黑龙江法院:让人民群众尽快实现胜诉权益
发布时间:2015-12-21 10:17:07
发放执行款。 定承办法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确保涉民生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5%、执行标的到位率超过75%。进入12月份,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开展的冬季集中执行活动中,富裕县法院采取“五定”措施向执行“老赖”亮剑,半个月来已执结23件执行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款30.7万元。 “我们努力克服天气寒冷因素,积极组织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件执行活动,通过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调度协调,加快办案速度,提高执行效率。一个月来,两级法院执结1994件案件,执结率升至60.73%。”齐齐哈尔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刘卫平说,辖区的泰来县法院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机制,从山东省昌邑县一银行远程网络查控扣划7200元,执结了一起逃避赡养费案件,让老年人在严冬中感受到了司法执行的温暖。 齐齐哈尔中院推出的“冬季集中执行”,只是黑龙江高院组织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涉民生8类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落实高院执行为民工作要求,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并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能力和速度,加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行工作驶入信息化快车道 日前,北安市法院东胜法庭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一周内连续在南通、天津、乌鲁木齐等多家省外银行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帐户内存款,成功划拨了其银行存款43万余元,顺利地执结了案件。申请执行人接到法院通知取执行回款时,对法院网络执行查控这个新奇事物,赞叹:“坐在黑龙江就能查控到江苏、新疆等地区银行的钱,太神奇了。” 这是黑龙江法院利用科技手段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目前,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已全部开通与最高法院相对接的“总对总”财产查控网络,部分法院开通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对接的“点对点”财产查控网络,快速 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他们还与公安、检察、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密切协作,联手打击惩治拒执违法犯罪,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强化信用惩戒力度。 “要把信息化作为加强执行工作的‘牛鼻子’牢牢抓住!”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执行工作,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和网络查控中心建设,建立了“互联网+执行”模式,为破解“人难找”“财产难查”提供了高科技支撑。据了解,全省有75%以上的法院建立起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协调处理重大执行案件,使执行工作驶入了信息化快车道。 失信曝光与党政纪处理相结合 今年“十一”国庆节,休假的齐齐哈尔市民逛超市,购商品,被市中心大商新玛特商场的户外广告屏一则公告吸引住了目光。齐齐哈尔中院在这上面曝光第三批14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名单中包含了一些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等“特殊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 同一时间,齐齐哈尔市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和鹤城晚报等也同时曝光了这些名单。 集中曝光有“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齐齐哈尔市中院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今年9月,该中院出台了意见,对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和中共党员四类职业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一边公开曝光失信行为,一边向有权机关发出建议,建议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可诫勉、警示教育谈话、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终止有关资格。不久前,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大代表,提出了司法建议。该被执行人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运用公开曝光措施,营造强大舆论氛围,督促失信被执行人改正错误,主动执行。他们利用电视、报纸、户外大屏幕、集市LED广告屏和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开曝光“老赖名单”,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与其它强制执行措施形成了全方位的、无缝隙的失信制裁体系,全面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商事活动和社会活动空间,促进了执行。 网络司法拍卖助推执行公开 12月2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一辆奥迪汽车,引起2万余人关注,6人报名参拍,经过33次出价,最终以22.34万元成交,超出起拍价3.4万元,溢价率18%,佣金为零。 这是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第一拍。紧接着,12月7日,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又成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了执行标的物——一被执行人位于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的车库。 入驻淘宝网进行司法网拍,提高执行效益。黑龙江法院“互联网+执行”又走出了新的一步。通过网络拍卖,提高了执行标的物的变现价值,执行更加公开透明。近日,黑龙江高院制定了《全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方案》,与淘宝网建立了联系平台,商谈了操作流程。目前,高院和大庆市两级11个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已启动。 人性化执行传递司法温暖 “这么大的雪,你们还赶来给我送钱。王局长,谢谢你!”12月10日,绥芬河法院执行法官冒雪从200余公里赶到宁安中国银行营业大厅,将送来的6万元司法救助款,帮助申请执行人潘某存到了银行存折里。潘某拉着执行局局长王俊东的手热泪盈眶,感激不已。 现年73岁的潘某是宁安市人。上世纪90年代初,绥芬河市一公司拖欠潘某8.5万元红砖款,10余年没有偿还。潘某起诉到了绥芬河法院,胜诉后,拿着判决书向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目前又进入了改制,执行被迫中止。 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但无经济来源的潘某年龄大、体弱多病的境况,不时牵动着执行法官王俊东的心。王俊东将潘某情况,向市有关部门通报,经多方协调,为潘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基金6万元后,不顾雪天路滑,又急忙从绥芬河市赶到宁安市送来了救助金。 对弱势群体申请执行案件,黑龙江法院积极采取执行措施,快速执行,并为他们开通绿色执行通道。还对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确有生活困难的案件,开展了司法捐款、司法救助等活动,解决暂时的燃眉之急,还帮助联系其所在乡镇、街道等,多渠道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关怀好、维护好、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现实难题。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