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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15 11:24:24


    法律资讯网讯(甘露)  2015年11月23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级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实际诉求,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从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在全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

    此次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的案件范围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执行案件。

    根据前期排查,截至2015年11月15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涉民生案件7857件,已结6088件,未结1769件。在已结涉民生案件中,实际执结案件4846件,执行到位标的18133.4万元,实际执结率为66%。通过集中执行活动,力争在2016年3月30日之前将2015年11月15日以前受理的涉民生案件基本执结,因未能实际执行而引发的涉民生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建立健全涉民生案件的快速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

    目前全区法院已按高级法院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未结民生案件台帐,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规律,完善涉民生案件有效解决的工作机制。“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全面开通,助力各级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信息化手段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拒不履行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积极采取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有力的措施体现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强制性,保证对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高级法院要求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中,要提高执行工作艺术,讲究执行工作方法,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的“三费”案件,既讲法理,也重情理,避免激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应当积极向各级党委汇报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呼吁加大执行救助资金的投入。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应早发现,早筛查,早申报,早救助,并通过新闻媒体对需要帮助的申请执行人发起社会捐助,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执行工作合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在活动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执行作风,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的执行行为,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执行用语,坚持文明执行、热情服务,力戒简单生硬、推脱搪塞,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尊重与温暖,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改善执行工作的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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