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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院长亲审农民工案件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12-18 14:08:09


图为庭审现场。

    法律资讯网讯(王泓毓)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对农民工案件十分重视,院长亲自审理农民案件成为常态。

    12月16日下午,获嘉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卢师明亲自审理了赵龙强诉史留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该案是涉农民工案件,原、被告情绪较为激烈,矛盾较大。赵龙强与史留安是亲戚关系,2011年8月份,他们合伙购买一辆五菱型铲车,经营过程中双方出现矛盾。2014年元月,赵龙强的妻子徐瑞与史留安及其两位证明人在史留安家进行了散伙破账。当时协议约定:史留安应付款人民币柒万元给赵龙强,铲车所有权归史留安,付款分两次结清;第一次于2014年4月30日前付款35000元,第二次于2014年9月30日前付剩余的35000元。第一次应付款项由于被告到期未付经获嘉县人民法院判决,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原告就第二次应付款起诉到获嘉县法院,要求被告史留安进行支付。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情绪特别激烈,就债务纠纷的形成和证据分歧很大。庭审进行了四个多小时,卢师明和其他合议庭成员认真将该案的每个细节进行细致调查,查明案情,并对原被告进行耐心的释法和调解。由于双方矛盾过深,当庭没有调解成功。庭审结束后,卢师明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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