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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院长参加新型合议庭带头办理疑难案
发布时间:2015-11-19 17:32:40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梁锦学 李中伟) “原告刘收诉被告张合正、王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11月18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光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双方矛盾较为尖锐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庭审后,被告代理人商丘三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永罡说:“法院院长带头办案不仅增强了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而且也更容易实现案结事了”。据了解,这是该院院长王光华今年以来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第18起案件。 为进一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作为优秀审判资源的专业优势,2015年6月份,睢县法院专门组建了由院长、副院长等审委会委员组成的4个新型合议庭,负责审理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意义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案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和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此类案件均由院长担任主审法官,明确每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少于3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10件;副院长担任主审法官,每年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少于5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20件;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合议庭审理案件每年不少于20件。 截至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等6名班子成员已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各类案件62件,所结案件无一上诉、申诉,无一信访、缠诉,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率53.8%。院长、副院长作为“精英法官”,带头开庭审理疑难案件,不仅起到了很好的指导、示范作用,带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热情,增强广大一线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有力缓解了睢县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案多人少”困局,有效推动了全院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受到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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