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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专项治理“隐性超审限”案件
发布时间:2015-11-24 11:09:45
本网讯(贾淑娟) 2015年以来,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创新审判管理模式,完善案件审限跟踪、严格审限审批程序,下大力气整治隐性超审限案件,切实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至11月份,彭阳法院受理案件287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申请延期审理1件,按期结案。 把好繁简分流关。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对标的在2万元以下,事实清楚的案件,由小额速裁庭统一受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轻微刑事案件推行“轻刑快审”模式,保证在15天内审结;成立专业审判委员会,对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交通肇事等案件,提交专业审委会研究,确保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 把好报批审核关。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承办人填写审批表,如实说明不能如期结案的原因和拟结案日期等事项,提供审限扣除、中止审理等法定事由的相关案卷材料,层报审判庭负责人和主管院长批准,严把审限扣除审批关,严控随意扣审。 把好督办关。主管院长对批准延审的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庭长和承办人定期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督促法官快速结案。同时,建立超审限案件备案机制,让延审案件底数清、情况明,既积极清理积案,又努力减少新的积案,实现治理隐性超审限案件常态化。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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