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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四机制”为再审案件把好脉
发布时间:2015-11-23 11:54:42
本网讯(李连升) 针对各类再审案件具有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多、矛盾较大的特点,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在再审案件审理工作中,着力构建四个机制,确保为每一起再审案件把好脉、开好处方,进一步提高再审案件的审判质量,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合议庭成员全员阅卷机制。在再审案件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合议庭功能,建立合议庭成员全员阅卷机制,尽早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尽快组织对原审卷宗的阅卷工作,确保每一个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吃透案情,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仓促、盲目参加庭审的现象。 二是建立与原审合议庭的沟通机制。为提高阅卷效果和对案情把握的精准度,建立与原审合议庭的沟通机制,对阅卷中发现的问题或者产生的疑问,及时与原审合议庭进行沟通,交换意见。 三是建立良性互动的法庭审理机制。审判监督程序融审理裁判和监督纠错工作于一体,为了保证庭审效果,该院注重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庭审理机制,让每一位合议庭成员都带着问题参加庭审,让每一位当事人能够充分发表质证、辩论意见,重视合议庭在庭审中对需要合议问题的评议沟通工作,提高庭审灵活性。 四是建立规范的再审案件评议机制。采取案件评议前由审判长通知合议庭成员做好准备、分项进行评议、依次发表意见、注意归纳总结等具体措施,确保合议庭案件评议工作合法合规,杜绝一言堂、简单盲从、辩法析理不透、评议事项不全等现象,夯实裁判基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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