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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奉子逼宫反被男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发布时间:2015-11-23 09:47:06


    本网讯(曹颖)  男子参加高中同学聚会,与女同学酒后发生性关系,之后即秘密同居并生育小孩。女子不甘一直做“小三”,欲“逼宫”扶正,被男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立案受理。

    原告陈某(男)与被告黄某(女)系高中同学。高中时关系一般,高中毕业后便没再联系。2013年春节期间,以前班里的同学组织召开同学聚会,两人均到场参加。

    交谈中,黄某称自己已离婚,调侃自己现在又成了剩女。陈某便安慰黄某,两人边谈心边喝酒,最后都有了醉意。聚会结束后,两人又相约到外面喝酒谈心,最终酒后乱性。次日酒醒后,两人见生米已煮成熟饭,加上双方都觉得很刺激,便决定秘密同居。

    自这之后,陈某与黄某便开始了秘密的同居生活。在陈某妻子看来,陈某突然就忙了起来,经常加班或者出差,一周回家都不超过两天。而实际上,陈某却是在外与黄某甜甜蜜蜜的过日子。2014年初,黄某为陈某生育儿子,但一直未上户口。

    陈某游走于两个女人之间,沾沾自喜,对现状非常满意。但黄某却不甘一直做小三,自己的儿子也没办法名正言顺地喊陈某爸爸。为此,黄某筹划着要“逼宫”,为自己和儿子谋划个正式的身份。

    之后,黄某便频频给陈某的妻子发图片、视频等,让陈某妻子知道了自己的存在。并且向陈某妻子炫耀自己才是陈某的真爱,要求陈某妻子与陈某离婚,为自己让位。除此之外,黄某还给陈某的婚生儿子及父母打电话、发短信骚扰。逼得陈某的妻子提出了离婚请求,陈某的家庭已摇摇欲坠。

    陈某这时才幡然醒悟,自己奢望坐享齐人之福,不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行不通的。陈某在黄某及妻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自己的发妻,努力求得妻儿的原谅,主动与黄某提出要解除两人的非法同居关系。但黄某不想自己的一翻努力付诸东流,不同意解除同居关系。陈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其与黄某的非法同居关系;判决非婚生儿子随黄某一起生活,陈某则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而以后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教育费则凭发票两人各负担一半。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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