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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法院积极推行“执行日志”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11-12 15:35:05
本网讯(黎月峰)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强化干警工作责任心,河北深泽县法院积极推行“执行日志”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统一制定执行日志格式,规定执行日志记录内容,要求做到每案必记、务必详尽。规定每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必须将执行日志附卷流转;在报结案件时,主管领导不仅要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结案条件,还要审查有无执行日志以及执行日志内容是否合乎规范。对于没有执行日志或者执行日志内容过于简单的案件,责成办案干警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补录,否则不准结案。 该院推行“执行日志”制度以来,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半个月,结案率明显上升,瑕疵案件明显减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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