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志峰)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丢失快递邮件而产生的纠纷案件,一家快递公司不慎将一份快递邮件丢失,而丢失的邮件是病人急用的体检病历等材料,给患者就医造成了很大麻烦,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患者家属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
今年8月的一天,李宏的叔叔突然胸腹部疼痛,于是李宏就将叔叔送到伊春市中心医院,按照医生的要求对患者作了CT、彩超、血常规等多项检查,花费体检费1000余元。经初步检查,医生建议患者到省城哈尔滨市的大医院再做进一步确诊,以免误诊耽误治疗。于是李宏就和住在哈尔滨市的亲属联系给叔叔看病的事。经联系,李宏得知北京一家专业医院的知名教授将在9月初到省城哈尔滨市某医院出诊。由于李宏的叔叔身体虚弱不便远行,为了赶上这次难得的机会,李宏提前一周将叔叔送到了哈尔滨市的亲属家居住。由于匆忙李某将叔叔的体检片子和病历等材料落在了家里。于是李宏让家人将叔叔的体检片子和病历等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哈尔滨市的亲属家里。原定三四天就能邮到的邮件,李宏催了几次都没收到,一周后,当北京的专家到哈尔滨的医院出诊时,李宏的叔叔现检查已经来不及了,结果耽误病情复诊。为此李宏多次找当地的快递公司索赔,未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将该快递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经法院调解,李宏和快递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李宏2000元人民币,弥补李宏的损失。